以办信用卡等名义
近日,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抓获一个宗族式电信诈骗犯罪团伙,涉案资金600余万元。5月8日,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01
女子轻信假警察被骗20余万元
2023年1月13日上午10时许,十堰市民王女士突然接到一个“00”开头的陌生号码来电。起初,她没有接听,过了不久,对方多次打来。王女士接听电话后,对方自称是上海市公安局“李警官”,称其涉嫌犯罪,希望她配合调查。
一听自己参与“违法案件”,王女士立马慌了神。为“洗清”嫌疑,她随即按照“李警官”的要求下载了一个名为“Z***”的视频通话软件。
视频接通后,王女士看到一名身着“警服”的男子。对方称,通过调查发现她涉嫌一起洗钱案,并在嫌疑人家里搜出她的一张银行卡,让其配合调查。
王女士越听越害怕,于是按照要求,把自己多个账户的钱转到对方提供的银行卡内,合计20余万元。对方称,银监会将对其资金进行核查,如果3天内没有非法资金往来,就能解除王女士的嫌疑,并返还全部资金。最后,“李警官”一再跟她强调,案件调查必须保密,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王女士就这样保守着“秘密”等了3天,直至再联系“李警官”时,发现对方电话无法接通,钱也没有按时返还。她这才意识到情况异常,赶紧到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刑警大队报案。
02
无业男子账户流水达数百万元
经过初查,警方发现李某某并无明显异常,只是一个普通人,但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这个账户是李某某日常生活使用的账户。综合分析后,民警决定循线追踪。
不可思议的是,李某某没有固定工作,但银行账户流水高达数百万元。他究竟是“隐形富豪”还是另有隐情?办案民警深挖线索,发现李某某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嫌疑。
为了尽早将嫌疑人抓获归案,2月初,办案民警果断出击,赶赴四平市,迅速锁定李某某藏匿的具体位置。经过24小时蹲守,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民警在一宾馆内将李某某抓获。
经审讯,李某某对其出售自己银行卡帮助他人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李某某交代,2022年底,他想与朋友合伙做生意,但因资金不足一直无法行动。偶然间,他在网上看到有人可以帮助办理信用卡,于是添加对方的QQ,想办理一张大额信用卡。按照要求,他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U盾、绑定银行卡手机及手机卡邮寄给了对方。
本以为信用卡办理会进展很顺利,但李某某久等无果,询问后得知由于自己的信用积分不足,不能办理信用卡。这时,对方又提出一个“建议”:用他的银行卡刷流水,按比例赚钱,当天即可到账。
明知办理的银行卡可能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李某某却贪图对方承诺给予的丰厚报酬,决定铤而走险。就这样,他一周时间收到对方打来的5000元好处费。
拿到报酬,李某某正想着怎么花这笔钱时,十堰张湾警方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其抓获。
03
堂兄弟用银行卡“四件套”赚快钱
根据李某某提供的邮寄地址,办案民警前往广东省潮州市、汕头市等地,调取了多个存放快递的店铺监控。由于无法获知取件具体时间,警方只能逐帧查看监控视频。经过连续多日的仔细筛查,民警发现取件人是一名“跑腿”骑手。
通过对该骑手进行调查,民警了解到快递被发往广东省梅州市的某个小区。随即民警又辗转至梅州市,在该小区展开缜密侦查。
办案民警从接报和初查情况着手,根据掌握的线索,深度追踪涉及电信诈骗犯罪的买卖银行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上下游黑灰产业链上的各环节人员。经过3个月的侦查经营,警方深挖出一个以嫌疑人卢某山、卢某江为首,组织架构清晰、分工明确,专门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组织洗钱、走账的犯罪团伙。
张湾警方成立专案组,制定出抓捕计划,通过前期周密部署,以及连续多日的缜密侦查,全面掌握了该团伙的基本架构和活动规律,并对每名涉案人员建立“个人档案”,确保抓捕收网不漏一人。
5月6日,十堰张湾警方抽调40余名警力奔赴广东省梅州市,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抓获卢某山、卢某江等19名涉案人员,缴获涉案银行卡48张,手机62部。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卢某山偶然结识了一位在境外做“大生意”的朋友。对方称只要能获取一个“四件套”(银行卡、U盾、绑定银行卡手机及手机卡),即可获得2000元好处费。在金钱的诱惑下,卢某山答应了。
看到堂哥卢某山挣钱很快,卢某江明知这种赚钱方式违法,还是一同参与了进来,不仅新办了几张银行卡用于“扩大生产”,还介绍了几个同村的年轻人来“工作”。
随着队伍越来越壮大,卢某江开始利用办信用卡、刷流水等名义,骗取他人银行卡“四件套”,然后按照上家指示,进行跑分洗钱。
卢某山交代,他通过某境外聊天软件跟犯罪团伙联络,并根据他们指令进行转账洗钱,每张卡每天可以获得200至1000元不等的“佣金”。截至被抓获时,卢某山、卢某江等人一共获利30余万元,他们收购的银行卡账户一共走了600余万元资金流水。
5月8日,张湾警方组织警力将卢某山、卢某江等人从广东集中押回十堰。
目前,因涉嫌诈骗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卢某山、卢某江等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余12名违法行为人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不要因贪图蝇头小利,将自己名下的手机卡、银行卡或者网络支付账户出租、出售给他人,更不要为了攫取佣金和高额回报,参加洗钱犯罪团伙。这些行为均涉嫌犯罪,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如发现有买卖银行卡、对公账户和手机卡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或到辖区派出所报案。
(来源:十堰市公安局 湖北省反诈中心 平安湖北)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