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宣传部、全国总工会等六部门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通知》进一步明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中提到的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的获得者,可继续按要求申报无偿献血奉献奖其他奖项(铜奖、银奖、金奖)。此外,鼓励各地将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地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创建、文明单位评比等考核内容。对开展无偿献血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建议优先考虑评优评先。
《通知》鼓励积极探索完善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措施。鼓励积极探索完善无偿献血者激励措施,包括:
(一)鼓励各地推进“三免”政策(即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和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加快推动“三免”政策落地实施,荣获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献血者可按照当地政策享受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和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
(二)鼓励实现献血者“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继续推进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出院时直接减免用血费用工作,实现用血医院全覆盖,优化服务流程,让信息多跑路、献血者少跑路。目前,28个省份已实现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省内医院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已实现的省份要继续落实落细政策要求,未实现的省份要抓紧推进,争取早日落地。
(三)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激励措施。各地要充分学习借鉴其他省份的先进经验和可行做法,结合各省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无偿献血者优待政策,持之以恒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工作,不断提升无偿献血者获得感和荣誉感,让无偿献血者切实享受到无偿献血政策带来的便利。
(四)鼓励青年群体参与无偿献血。针对青年群体特点,组织开展个性化主题献血活动,增加献血活动趣味性,提升青年群体关注度。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同时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可制定激励政策,对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等激励措施,充分调动青年群体参与和支持无偿献血的积极性、主动性。
(五)鼓励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
树立“以献血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及时解决献血者关心的问题。通过完善优化服务流程,改善献血环境,推进预约献血,缩短等候时间,提高无偿献血者的体验感和满意度。推进“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模式,为献血者提供个性化、精细化服务。加大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传递社会正能量,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的持续发展。
1998年《献血法》公布施行,我国全面建立无偿献血制度。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在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形成“政府领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临床用血实现全部来自公民自愿无偿捐献,无偿献血总量和献血人次20余年保持增长,无偿献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2021年全球血液安全和可获得性现状报告》显示,我国无偿献血总量、血液质量安全水平和临床用血合理水平等方面位居全球前列。
(来源 人民日报 央视新闻客户端 武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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