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31 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徐贻功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代表述职;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审议通过了武汉市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部分代表和常委会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区十一届人大代表补选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八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书面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 2022 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 2022 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22 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东西湖区教学质量提升追赶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8月-2024年7月)》推进情况的报告。
会议要求,在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发展大局、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再下功夫,找准人大履职切入点、着力点,高质量完成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中国网谷”贡献人大力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本奇、杨早明、王强、葛晓丹、肖建红、吕忠良,党组成员黄昌江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彭邦明,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及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区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街工委负责人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文、图 - 周玉微 彭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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